教育惩戒规则兴 教学活动尺度明 | 兴国镇中心小学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习会

为加强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校常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要求,1月11日,兴国镇中心小学组织召开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习会,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邱昌安主持。

会上,副书记朱封会带领全体教职工逐条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方法、措施、要求等方面,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校长江玲表示,本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使教育惩戒有法可依,教师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教育惩戒,避免出现不合规则的惩戒,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有教职工要深入学习,在教学工作中遇到必须惩戒的教育情境时,要先与家长及时进行沟通,一定要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让家长理解和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新法规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实行,此次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集中学习,使教师准确理解了文件精神,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明确教师用好教育惩戒的尺度,促进学校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学校营造有温度的教育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陈朝霞 陈秋娟

监制:刘俊

编辑:胡凌露

(作者:陈朝霞 陈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