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警方捣毁一处销赃窝点,查获被盗烟酒70余件


3月4日,经过不懈努力,阳新警方成功捣毁一处销赃窝点,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一对夫妻抓获。

夫妻收赃销赃终落网    

“我们是阳新公安的,知道为什么来你家的店吗?”

3月4日晚上7时许,根据阳新县公安机关清查行动安排,在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配合下,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阳新城区一个有重大嫌疑销赃窝点进行突击搜查,一举在文化宫路捣毁该窝点,现场扣押名烟、名酒等赃物70余件,涉案价值数十万元。

当男店主明某(男,现年52岁)被抓捕民警戴上手铐时,他的回答淡定而坚定,“知道!没有永远的侥幸和好运,我知道这一天迟早是会到来的”!

之后,民警告知明某亲属到场,在亲属将正在奶奶怀中的孙子领走后,才将明某故作镇定的妻子刘某(女,现年50岁)戴上手铐。

经连夜突审,双双被抓的两名涉案嫌疑人明某、刘某对其涉嫌多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房客与房东联盟勾结    

为强化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真正实现民生案件快侦、快破、快挽损,着力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一起盗窃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发现,2021年以来,阳新城区某超市店老板明某、刘某在明知他人出售的各类烟酒等物品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低价收购,并将对方犯罪所得的物资进行支付结算,他们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

原来,2021年初,家中有一套闲置房屋的明某贴出出租广告后,在阳新城区无固定处所的一名盗窃违法行为人成为明家的租客。一来二去,双方成为熟人后,租客便将自己盗取的烟、酒等物品直接向明某抵扣房租。

每次,该租客盗窃作案后,一般都是凌晨四五点时将物品运送至明某家的超市旁边一角落处。每当租客敲门提示“到货”后,明某便心照不宣地开门搬货清点,之后,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明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四五成的低价向租客支付“货款”。这样一来,比平常批发价还低出几成且“送货上门”的利好,让转手卖出从中赚取不菲差价的明某,真正尝到多赚快赚的甜头。

利欲熏心而后悔莫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民警问到明某,为何明知对方运来的是偷盗之物而多次不甘收手时,明某反复说着一句话,“都是贪心作祟惹的祸,肠子都悔青了”!

他说,夫妻开个小超市养家糊口不容易,一直心存侥幸,与对方的交易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暗箱操作,感觉警察不会找到自己头上来。

阳新警方多警种部门联合作战,经进一步查证,明某、刘某二人与盗窃违法行为人之间的涉案交易往来数十次,总流水金额达数十万余元。

目前,阳新警方已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明某、刘某二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及追赃当中。

警方提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和其产生的收益还为其提供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故而,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请勿越雷池一步出钱购买,为贪图眼前利益的一时之快,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杨慧兰

(作者: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