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县公安局重拳打击“盗抢骗”犯罪

“盗抢骗”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案件,县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这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在打击各类侵财案件同时,全力做好追赃工作,为老百姓挽回损失。

今年1月30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兴国镇官桥村某商店遭遇盗贼,1.8万元现金、50余条香烟及金银首饰被盗,共计5万余元。接警后,刑侦一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嫌疑人是通过撬门的方式进入超市内实施盗窃,后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民警对嫌疑人驾驶三轮车逃跑的路线进行了轨迹追踪,很快,在兴国镇某小区内一私房发现了嫌疑人。

为何没有立即进行抓捕?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方煊楠解释说:“这个时候不能抓捕,抓了就会是零口供,我们等一个机会,人赃俱获的机会。”

而就在那段时间,县内发生多起商店盗窃案,作案手法一致,都是采取暴力开锁方式进入店铺,盗窃高档香烟、白酒等。

办案民警通过蹲点守候发现,2月22日凌晨03时许,嫌疑人驾驶红色三轮摩托车窜至城区一超市行窃,警方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抓捕行动,在嫌疑人作案后准备逃离现场时将其抓获,并从其三轮摩托车内搜出1916牌香烟一条、3000余元现金、作案工具三轮电动摩托车一辆、撬棍一根、手套一副。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对该起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在武汉、鄂州、黄石、大冶、咸宁等地对多家商店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和两个销赃点。

警方先后在阳新、黄石端了两个销赃窝点,追回100多箱赃物。

3月18号下午,在县公安局举行的雷火2022——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赃款赃物发放仪式上,警方集中展示了打击侵财犯罪所取得的丰硕战果,并向群众发还财物总计金额达200余万元。

据了解,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传统“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陆续破获了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案件,追回人民币现金60000余元、三轮摩托车21辆、二轮摩托车6辆、汽车2辆、电缆1000余斤、手机3部、手表1块、黄金戒指1枚、各类烟酒100余件,涉案价值共计200余万元。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加强警民合作,共创平安阳新、和谐阳新。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邵斐

通讯员:朱涛

监制:刘俊

编辑:许岚 秦晨欣


(作者:邵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