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会商,为退伍“老兵”提供权益维护新保障

3月25日,一起涉军劳动争议纠纷经阳新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件在多方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1993年,原告退役军人从某农在被告阳新某银行提前退休后,向涉案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同年8月起,涉案银行将从某农的工资用于偿还贷款及利息。2015年7月,从某农认为涉案银行行为违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案银行支付工资报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涉案银行立即给付了相关工资报酬2万余元,但从某农提出计算标准过低,并为此多次维权。阳新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该案,多次联合调解,最终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为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因地制宜做好涉军维权工作,3月28日,阳新法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座谈会,跟进涉军维权纠纷案件化解情况,扎实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开展,阳新法院院长王建明,阳新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柯良等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柯良围绕近年来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涉军维权工作,纷纷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建明表示,要全面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涉军维权工作一是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涉军问题事关地区、国家稳定,要充分认识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定期联络会商机制,设立专员专岗,强化联络;建立涉军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做到涉军纠纷“快立、快调、快审、快执”,解决好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建立矛盾联调机制,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涉军纠纷的解决;建议公益诉讼保护机制,协同推进英烈名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三是注重实际,解决问题。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思路,对涉军维权纠纷中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对非法行为要坚决打击。

通讯员:向泽勤

(作者:向泽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