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从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的记分管理办法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这次出台的记分办法增加了9分这一档,将原来记12分的准驾不符、大中型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降为9分。

根据新的记分管理办法,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这样既能够鼓励驾驶人主动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也能够让主动学习教育、自觉守法的驾驶人,减少可能因为记分达到满分,不能驾驶机动车而带来的不便。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将通过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项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驾驶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与此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章也将同步实施,在便利驾考领证上采取新措施,在“一证通考”的基础上,优化驾驶证增驾考试、异地考试和换证程序,同时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洪涛 司怡(实习)

监制:刘俊

编辑:胡凌露

(作者:洪涛 司怡(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