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33000元购买一辆二手叉车捡了个便宜,不想,叉车没到手,男子先损失15000元。22日,阳新警方发布电诈警情通报,千万警惕虚假购物类诈骗。
20日晚上8时许,阳新排市镇周师傅报警称,头天中午12时许,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时,发现一条售卖叉车的视频信息,因自己最近正好打算购买一辆叉车,于是点开细看。根据该视频中的电话号码,周师傅添加了某大型木材加工厂的销售人员“马某”为微信好友,并显示该人为河北廊坊市人。
通过微信沟通,周师傅与马某协商达成一致,以33000元购入一辆二手叉车,预付15000元,等到叉车发货后,再结算尾款,并由物流公司代收款。
双方谈好相关事宜后不久,马某向周师傅发来一张快递出单凭证,要求周师傅尽快支付第一笔资金,就可当即发货。
19日下午4时许,周师傅向马某转出15000元预付款。而过了半个小时之后,马某又向周师傅联系,称物流公司以路途较远为由拒绝代收大笔尾款,发货受阻。要求周师傅再付款13000元,剩下的5000元可以货到付款。
突然出尔反尔整这么一出,周师傅非常生气,便以对方不讲诚信与其理论,而对方却不示弱,坚称与周师傅周旋已错过了与其他买家的交易,若要退款,要求扣除2000元违约金作为补偿。周师傅考虑到只要大头资金能够回笼,损失2000元就当作交了考虑不成熟的“学费”,爽快答应。
然而,等了一整天之后,直到20日下午,周师傅仍然没有收到退款,感觉被骗,并发现电话、微信均已无法联系对方。
一度几番“商谈”稳妥,却没成交,还被骗15000元,于是赶到派出所报警。
警方提醒,时下正值春耕生产农忙时节,也是农用物资和农业机械购买高峰期,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谨防诈骗!网购,一定要选择正规购物平台,二手财物交易亦如此,一定要使用官方平台,通过正规交易流程进行资金操作,切忌将资金随意金转给陌生人!对待存在“价格优势”的商品,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被骗,应及时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助力公安机关破案。
通讯员:杨慧兰
编辑:胡凌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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