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委党校召开,任命兰山同志为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兰山,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湖北大冶人,1995年毕业于湖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历,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经历:
1993.09—1995.07 湖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5.07—1995.11 待业
1995.11—1999.10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罗桥法庭书记员
(其间:1996.09—1999.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10—2000.10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秘书
2000.10—2004.07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2004.07—2005.10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2005.10—2010.11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正科)
2010.11—2012.04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办公室)政委(副处)
2012.04—2013.04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政委
2013.04—2013.09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3.09—2018.09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2018.09—2019.07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2019.07—2020.11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0.11—2022.04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2.04— 阳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县公安局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