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在县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的支持配合下,阳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为群众解除心头之忧。
当天上午10时许,家住阳新城区的周师傅报警称,自家存放在亲戚废品回收站的2辆废旧三轮摩托车头天被盗后,在其他废品回收站内找到,希望公安机关迅速抓人破案。
“抓到盗贼,才会真相大白了,否则,东西一直交给我管的,还真说不清楚……”与此同时,周师傅的这位从事废品回收的亲戚也急切希望案件快破,也好证明自己的清白。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后了解到,当天上午,周师傅与其亲戚发现车辆被盗后,在附近到处寻找,之后在同一个社区的另一家废品回收站内,发现了“失踪”车辆停放在此。
民警通过调查核实,29日傍晚,一名男子窜至第一案发场地盗得2辆三轮摩托车之后,以车辆主人自居,转手将车辆卖到该废品回收站,得手1400元后,匆匆离开。
为了尽快找到这名实施盗窃违法人员,该所副所长梁志华带领民警多方走访调查,并根据有关视频信息多渠道追踪觅影,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反馈,之后,通过大力协作配合,确定嫌疑对象为阳新县浮屠镇赵某。
30日傍晚6时许,在辖区金开社区网格员和社区民辅警的协助中,办案民警在辖区某巷的一处出租屋内,将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证,案发当天傍晚,在居住地附近到处转悠时,赵某看到一个废品仓库内有2辆三轮摩托车后,采取锯断门锁的方式,进入其内盗窃车辆,之后转手卖给其它废品回收站,得手1400元现金。
据了解,赵某现年51岁,阳新县浮屠镇沿镇村人,目前无业的他在阳新城区租房居住,为维持生活,无经济收入的他便动起了盗窃的歪心思。民警将赵某抓获归案后,赵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认了所盗三轮摩托车转卖的地点。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阳新县公安机关对盗窃违法人员赵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被盗的车辆将视案情进展尽快返还给受害人。
通讯员:杨慧兰
编辑:秦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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