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龙港镇人民政府联合市场监管所、食品所,对近期依法查处没收的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进行焚烧销毁。
在无害化处理现场,工作人员在4米深的坑中垫上干柴,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分批倒入其中。搬运过程中,猪肉散发出浓浓的腐臭味令人作呕。随着燃烧起的熊熊烈火,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被付之一炬。充分燃烧后,工作人员在焚烧坑中撒上消毒粉,并对现场焚烧残骸进行了深埋处理。
据了解,该批猪肉共1989.9公斤,从孝感应城购进,准备运往咸宁通山。4月16日下午6时,龙港镇市场监管所接到镇食品所举报,称在龙港镇黄桥村发现一批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正在转运。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检查确定该批猪肉未进行检验检疫,随后,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猪肉进行查处没收。
“这是今年查处的第2起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龙港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钟元生介绍道。“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食品安全法都有规定,要求生猪在屠宰环节,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两道必经程序。只有经过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制品,我们才认为是合格的。”
龙港镇人大主席周振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动物检疫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等违法行为。督促生猪经营者和生猪屠宰企业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生猪运输及屠宰环节,规范生猪调运市场秩序,最大程度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通讯员:吕泽
编辑:谭明晶
审核: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