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银行卡外地赚“快钱”,男子终因涉嫌“帮信”家乡落网

年初,阳新县枫林镇一名男子,把朋友的银行卡用于刷流水,涉案30余起,用于转犯罪资金流水达100多万,从中获利后潜逃。5月30日,这名男子在县新城区活动时,被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

5月30日上午,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接到甘肃华亭警方办案协作函,要求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男,现年32岁,阳新县枫林镇人)。

经信息研判和布控工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藏匿在阳新城区某酒店,为尽快将该嫌疑人抓捕归案,一中队迅速组织民警实施抓捕行动。

当天下午2时30分许,在该酒店一房间里,当场将正在午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控制。

“弄错了吧,你们为什么突然抓人?”刘某身边的一位女士非常惊讶。

“这是我迟早要面对的,你别管!”当抓捕民警亮明身份时,刘某反而由惊慌趋向平静,还安抚起对方。

近日,刘某因眼睛不适,妻子陪他到阳新城区一家医院治疗,住宿在酒店里。当刘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后,一张抓捕大网悄然铺开。被抓获时,对其曾经从事犯罪活动并不知情的妻子还以为民警抓错人了。

据了解,今年1月底,刘某偶然获得一个“快速发财”的机会,对方称只要提供银行卡刷流水,就能按照流水比例获得高额分成。在利益的诱惑中,在家无所事事的刘某便约朋友柯某(已另案处理)一起前往福建泉州“就职”。之后,柯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给交给刘某,刘某提供此卡给他人使用。他人利用该卡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作案30余起,涉案资金100余万元,其中甘肃省华亭市一名受害群众被诈骗58000余元。之后,刘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被华亭警方上网追逃。

目前,阳新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移交给甘肃华亭警方。

通讯员:杨慧兰

(作者: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