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全县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保障全县普通高考、中考、学考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城管执法局将于考前一周及考试期间,在全县考点范围内开展“五个禁止”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为莘莘学子“保驾护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工地夜间施工、浇灌混凝土。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二、禁止广场舞噪音扰民。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三、禁止考试期间商户高音喇叭宣传。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四、禁止考试期间装修产生噪声污染。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五、禁止考试期间在考点范围摆摊设点。违者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望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支持、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14-3268619
特此通告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