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县交警大队前往宝成路、综合大道等地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执勤民警采取灵活手段,利用早高峰时间,在城区各重点路口、路段采取“教育+劝导”的方式,对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挂车牌号、逆向行驶、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教育劝导,让大家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营造安全、法治、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交警大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加装遮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石欢
编辑:许岚 马婷婷
审核:谭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