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一男子非法持有毒品约4斤 获无期徒刑

利用女友掩人耳目,非法持有毒品1992.63克,结果双双获刑。近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涉毒案,阳新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其女友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6月20日,阳新县公安机关获取重要线索,一批毒品疑似通过借助快递运输的方式从云南流向阳新县内。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由阳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牵头,联合该局西门派出所侦办此案。  

同年6月24日,当侦查员从一个快递订单号掌握有关信息后,乔装成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准备从阳新经济开发区某小区送货上门。  

当天下午2时许,一名女士向送快递方联系,其在阳新县人民广场一带,让快递车辆将货物送至其所在地点。几经周折之后,该收货人又称,其在阳新城区兴国大道某超市旁的巷口处收货。  

前后辗转近1个小时后,在所指的巷口处,当这名收货的女子将一个大型包裹收取,准备上一辆轿车时,因早已潜伏至此,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抓捕民警,一举将该女子抓获,并查获该包裹。  

经查证,2020年6月20日,为牟取非法利益,阳新县人蔡某代他人接收寄递毒品,同年6月24日,按照约定,当一个用木架固定的沉重包裹到达阳新县内某快递公司时,为掩人耳目,蔡某便让其女友明某出面代收该包裹。寄送该包裹的人,事先将毒品放置在一个黑色金属汽车动力转向器内膛里,快递公司遂用木架固定运输该重物。当包裹送达阳新县某快递分拣点后,蔡某背后操纵,指使其女友几次变换收货地点,并要求对方及时删除与其微信联系的有关信息。  

警方查实,从该金属汽车动力转向器内膛内查获的两包毒品疑似物净重1992.63克,经鉴定,该疑似物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冰毒)。  

明某被警方抓获后,当在家里遥控指挥的蔡某多次与明某联系而没有任何回应时,他意识到情况不妙,便跑到村庄附近的山林躲藏一夜,第二天一早,悄悄回家清理些东西后,匆匆潜逃。  

同年10月7日上午10时许,当蔡某从外地溜回家时,早已蹲守布控在其家周边的民警将其抓获。  

据了解,蔡某,现年31岁,阳新县浮屠镇森铺村人,2010年4月,在广东省中山市因故意伤害被判刑1年3个月;2013年7月,在广东省珠海市因贩卖毒品被判刑1年。明某,现年32岁,阳新县人,有多次吸毒前科,与蔡某为恋人关系,2020年疫情期间,均居住在蔡某家中,直至被警方抓获。  

同年7月29日、11月12日,阳新县公安局以明某、蔡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分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5月20日,黄石市检察机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规定,明知是物流寄递的方式而为代购毒品者接收毒品冰毒1992.63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该案中,蔡某为主犯,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明某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悉,此次判决,沉重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阳新县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为打造阳新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通讯员:杨慧兰  

编辑:胡凌露

审核:秦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