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渔政执法中队吗,我今天在富河石浮段捕捞作业时又一次意外捕获中华鲟,我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 ”7日,阳新渔民郭帮华电话报告说。这是他继去年7月第一次误捕中华鲟放归长江后又一次意外捕获。
阳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并为误捕的中华鲟当即采取了换盆、增氧等救助措施。经现场测量,该条中华鲟体表健康,无受伤,体长88厘米,体重约2.6公斤。
为了防止高温对中华鲟造成伤害,渔政中队执法人员决定将其转运到中华鲟的主要栖息地长江富池段进行了放归。
郭帮华说:“国家实施禁捕政策,我们渔民才是最大受益者,如今富河捕渔经济效益提高了很多,渔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不断提高。”
“中华鲟被中国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随着长江十年禁捕和阳新富河流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120天禁捕,水生态环境效果明显,从渔民的两次意外误捕情况看,很有可能中华鲟的存续在富河流域已成为一个群体。”阳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中队长陈建介绍说。
通讯员:张丕兴
编辑:谭明晶
审核:秦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