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缺钱花,男子两天偷盗3辆电动车被抓

“你们办案神速啊!一天工夫帮我追回来了。”8月3日,当阳新县浮屠镇邓女士从民警手中领回头天被盗的电动车时,对民警快速破案赞不绝口。  

8月2日中午12时许,阳新县公安局浮屠派出所接到邓女士报警称,自己停放在镇卫生院附近的电动车被盗,希望能尽快追回解决出行难题。  

接警后,该所民警明健等人立即调取现场周边监控信息,根据案发前后的现场周边情况画面,一名嫌疑男子的身影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民警顶着正午的烈日,在现场周边进行层层辐射推进式走访群众,而直至当天下午,通过扩大范围多方走访,仍然无功而返。  

顾不上马不停蹄登门串户的大汗淋漓和汗流浃背,尽快抓获嫌疑人为群众挽回损失和解决燃眉之急的念头却驻扎在民警心头。  

心持执念,必有回响。8月3日上午,民警再次走向案发现场周边及街头巷尾向群众询访,当天上午11时许,终于获取重要信息,该嫌疑人疑似辖区一名名叫王某林的男子。  

之后,民警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终于找到王某林的家。

民警进入其家堂屋后,发现屋内停放两辆电动车,遂将正靠在床上喝啤酒解暑的王某林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林对自己偷窃电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从8月1日至8月2日,王某林分别在一家超市旁、镇卫生院附近和街边一处共盗得3辆电动车,其中一辆以一两百的价钱卖给他人,另外两辆因尚未转卖成功,便将未开锁的车辆推至自己家中藏匿。  

据了解,王某林现年46岁,浮屠镇王志村人。当其被民警抓获时,口口声声称自己手头缺钱,便想出偷盗电动车的歪点子。  

目前,阳新警方依法将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将找到失主的被盗电动车分别发还给邓女士、董女士,仍有一辆尚未找到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若电动车被盗,请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追赃挽损。停放电动车辆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警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切勿因谋私利而干违法犯罪之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终将自食其果。  


通讯员:杨慧兰

责编: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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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