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被执行人食言逃执避执 戴上“银手镯”后立即还款

“把手铐帮我解开,我现在就履行执行款。”说罢,被执行人柯某已没有了最开始的淡定,立即打开手机支付界面,配合起阳新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

2021年10月,柯某承接了部分装修工程,要求申请执行人石某带人帮忙做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柯某差欠工资14000元,并出具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嗣后,柯某未能如期还款,石某多次催讨无果,即诉至阳新法院。该院判决,柯某向石某支付14000元欠款。

2022年7月中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邓昌雄、陈栋立即同柯某取得联系,并冻结了其在支付平台上的账户。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柯某表示在解冻过后立即给付执行款,石某亦同意解冻柯某的账户,但柯某却如出具欠条时一样食言了。

近日,执行干警又一次联系上柯某,邀请其来阳新法院执行局商讨还款事宜。考虑到柯某存在有财产履行却逃执避执的行为,8月10日,在柯某来到阳新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干警立刻联系法警,依法给其戴上了手铐,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而柯某也失去了从容,一再要求解开手铐。

最终,柯某切实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震慑力度,当即一次性将执行款履行到位,阳新法院也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案件在一个月内顺利执结。

通讯员:杨李君

责编:胡凌露 谭明晶

审核: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