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来临,检察官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8月23日,阳新县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王珏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信中,涉罪未成年人小雅(化名)的父母满怀感激地郑重写道:“感谢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给了她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她的人生不会就此陷入晦暗……”

小雅的事情还要从去年11月18日说起。当天,阳新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小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雅系未成年人,出于朋友义气,帮忙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手机卡,但未获取利益,且其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从宽情节,当时系某大学在校学生。此外,其父母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具备监护条件,综合多方考虑后,检察机关对小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因小雅及父母均在外地,检察官结合该案特殊性,为小雅在不捕后量身制定精准帮教方案,联合其所在地的社工对小雅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和帮教。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书面报告等形式全面了解小雅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以全新的面貌回归学校。

2022年4月24日,阳新县公安局将案件已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的小雅已经在上海某大型企业实习。受当时疫情影响,小雅出行受阻,案件办理存在诸多不便。为了尽快办理此案,检察官运用听证系统,依法通知其家长到场,对小雅进行远程讯问。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阳新县检察院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运用听证系统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阐述了拟对小雅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小雅也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一定会提高学法、守法的意识,好好学习、工作。随后,该院对小雅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远程视频方式对其进行宣布,并对其不起诉记录作出封存决定。

得益于阳新县检察院对其从宽处理和悉心帮教,如今,小雅不仅得以继续学业,也因表现优异,继续留在大企业里实习,得到转正机会,人生也将开启崭新的一页。

通讯员:曹钏 柯美中

责编:秦晨欣

审核:黄健

(作者: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