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阳新 交警同行】交通违法曝光台来啦!

“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窗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从而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今天的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一批机动车闯红灯、电动自行车逆行、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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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022年12月12日12时46分13秒鄂AZ770F

2022年12月12日13时05分52秒鄂A96CK3

2022年12月12日13时25分10秒赣AH6B53

2022年12月12日13时56分54秒鄂BD10388

2022年12月12日14时33分05秒鄂LD7M49

2022年12月12日15时27分54秒鄂B03568

2022年12月12日16时13分41秒鄂B6F868

2022年12月12日16时14分49秒鄂B6BM88

2022年12月12日16时32分33秒鄂BM9621

2022年12月12日20时20分39秒鄂BX9839

2022年12月12日22时04分51秒鄂B1JW33

2022年12月12日23时57分53秒鄂B8H886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之规定

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处罚款200元。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依据:

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曲折竞驶、逆向行驶。




记者:邵斐  通讯员 :李洋

责编:秦晨欣 审核:黄健

(作者:阳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