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节点纠治“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严禁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
2.严禁在岁末年初随意向下派任务、扎堆调研考核、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
3.严禁违规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一桌餐”,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
5.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年底突击花钱,同时防止以纠“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
6.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以贺岁拜年名义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7.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考察、会议为名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组织和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提醒,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强化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结合正在开展的“清风行动”、酒驾醉驾和“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有效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充分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协调联动公安、财政、税务、审计、市场监管、人社、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扎实开展“节日反腐”行动,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行为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7320552,7322240;
来信、来访地址:阳新县城东管理区钟家湾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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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