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决定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9日至11日在阳新县城举行,会期2天半。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徐德世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董美乾、成青山、彭易猛出席会议。副县长俞振华特邀出席会议。
会议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通报了2022年度“政府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和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协商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范围(草案)、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和选举表决方式的决定(草案)、委员分组办法及召集人名单(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并推举“两个报告”报告人。
徐德世表示,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要紧扣履职中心环节,把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三次全会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平等协商、真诚协商、民主协商、务实协商,通过协商凝聚最大共识、汇聚最大力量;要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风清气正,带头讲纪律、守规矩,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组织服务保障,细化各类方案预案,加强各方协作,精心抓好会务、组织、文件起草和新闻报道、大会发言、联组讨论、提案、保卫等工作,努力提高各个环节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各项工作责任主体明确、推动落实有力、督促检查到位、反馈机制健全。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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