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4日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至11日在县城举行,会期2天半。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三、大会议政发言;

四、列席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会议各项决议。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政协阳新县委员会主席会议作出决定。


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