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
(试行)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试行)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路侧停车泊位:一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兴国大道、步行街、文化宫路、恩波提路、锦富路、古商城路、龙港路、仙岛湖路、东坡路、枫林路、红星大道、林峰街、桃花泉路。
停车场泊位:光谷广场停车场、城发公司停车场、莲花湖公园4号停车场(莲花湖公园北门旁)、莲花湖公园2号停车场(阳膳堂对面)、莲花湖公园6号停车场(东景城对面)、莲花湖二桥停车场(网湖水仙楼前面)、北煞湖路停车场(文化馆体育馆旁)、东坡路停车场(老党校内)、恒大游乐园停车场、伏虎山停车场、慈济医院停车场、金三角停车场。
二、城区路侧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一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5元封顶;二类区域域路段街道泊位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0元封顶。每天停车收费时段为7:30-19:30,19:30-次日早上7:30实行免费。
三、城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7:30-19:30,2元/小时(新能源车1.5元/小时),全天(7:30-19:30)15元封顶;19:30-次日早上7:30停车场实行5元包干。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现将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停车收费标准(试行)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3日-2月13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电话咨询:0714—7326347。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