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救助并放生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猴面鹰

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站和小动物保护协会将精心照顾了1个多月已伤愈的猴面鹰带回林中,进行了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

“猴面鹰”又叫“仓鹄”或“猴头鹰”。喜栖息山洞、谷仓等地而名。主要捕食老鼠,有时捉食青蛙、小鸟等。因被认为可以入药而遭大量猎捕,濒临灭绝,被国家列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1月10日,县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聂泽霞接到一名货车司机的电话,称在兴富公路旁发现一只受伤的猴面鹰,聂泽霞立即赶到现场,把它捧回保护协会进行救助,喂养了1个多月,顺利伤愈。她联系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站工作人员,经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恢复正常,具备野生放生条件,于是将猴头鹰带到发现点兴富公路旁,碧庄村委会附近的树林,进行放生。

近年来,随着阳新县加大植树造林的同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境内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提高,这已成为广大群众的一种共识。至目前,全县两年已救助放归国家保护野生动物25只(羽)。

通讯员:陈淦梅

责编:马婷婷

审核:黄健

(作者:陈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