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

今天上午,县交警大队在兴国大道中百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全力预防交通事故。

行动中,交警通过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要求,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加装太阳伞、随意调头、逆行,以及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县交警共查扣摩托车17辆,收缴太阳伞29把。

记者:石教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