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来了!人民日报三评如何过好数字生活

以制度效能守护健康上网

——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生活③

应飞虎  

  近年来,青少年过度使用电子产品,以及游戏、短视频上瘾等网络沉迷现象,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久前,教育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要求“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要求,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运用制度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才能更好解决网络沉迷等问题。

  青少年网络成瘾现象,不容小视。有关报告显示,至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75亿,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3.9%,上网玩游戏的比例达61.0%。适量的游戏有助于放松心情,减轻压力,而沉迷游戏则会损害身体健康,侵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有的锻炼时间和社交时间。因此,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和玩网络游戏出台了一系列规制举措。《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2019年10月印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从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等6个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相关制度对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取得了一定效果。

  更好解决网络沉迷问题,还应该进一步激发制度效能。研究表明,网络沉迷事实上是一种行为上瘾,其心理机制与传统的物质上瘾一样。我们常常要求游戏上瘾者理性行为、加强自我控制,事实上,这很难依靠上瘾者的自控力单独完成。尤其是一些游戏产品在设计时充分利用了人的认知偏差和心理弱点,让自我控制以及家校控制更加困难。目前,游戏沉迷的危害性及规制的必要性得到了普遍认同。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6月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版),把“游戏成瘾障碍”列入了“成瘾行为导致的障碍”项下。因此,针对以游戏为主的电子产品上瘾问题,我国有必要制定完善以科学为基础的、系统的制度体系,不仅着眼于个体的自我约束,而且能强化对相关产品及其营销的直接规制。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游戏产品的分级分类。今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未来,需要进一步明确如何分类、以什么标准分类等问题。比如,除了需要有以游戏内容为标准的评级制度外,还需要建立以上瘾程度为评价标准的分级分类制度。当前,一些网络游戏企业进行了初步探索,如把游戏玩家分为不同的年龄阶段等。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根据上瘾程度对网络游戏等进一步细分,并采取相应的规制举措,运用制度的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电子产品成瘾的现象。

  此外,针对网络游戏广告及销售等营销行为,有必要根据分类结果作出禁止、限制或许可的规定。通过明确的规范,引导相关责任主体切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行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作者为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数字化时代需要“数字素养”

——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生活②

段伟文

  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普遍应用,构筑了一个数字化的信息空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从社交、娱乐、购物到出行,人们越来越多地借助各种网络平台。这一变化在赋能数字产业、释放科技创新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容忽视的挑战,短视频沉迷现象就是其中一种。应对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需要提升数字素养,运用数字化时代的伦理智慧加以调适。

  近年来,数字伦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所谓数字伦理,是指立足以人为本,在数字技术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方面应该遵循的要求和准则,涉及数字化时代人与人之间、个人和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比如,在社会层面,如何弥补“数字鸿沟”,让数字技术的发展更加公平可持续;在企业层面,怎样避免技术滥用、不当采集用户数据,以正向社会价值创造为目标;在个人层面,应该怎样区分现实与虚拟,化解网络成瘾、短视频沉迷等困扰,解决注意力缺失、知识碎片化等问题?正确应对数字化时代带来的挑战,才能让人们成为数字化时代的主人,而不是被数字和算法驱使。

  短视频沉迷等现象成为很多人的困扰,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科技加速创新,而观念、伦理和法律等相对滞后造成的。对此,应该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在创新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一方面,对那些明显不正当的企业行为和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比如最近对平台垄断、侵害用户权益等行为开展治理;另一方面,应通过价值观、伦理规范等柔性调节,促使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更加重视数字伦理、提升数字素养,实现数字化时代的协同治理,迈向更加美好的数字生活。其中的关键,是明确造福人类、可持续发展、公众利益优先、共享科技红利等科技伦理原则,并通过制度安排、产品设计和服务规范,嵌入数字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各个环节。

  对于生活在数字化时代的个体而言,数字素养意味着如何更好面对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数字化。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独自面对各种电子屏幕和数字界面,每个人的注意力和行为数据也成为数字技术持续获取的目标。这一趋势不仅产生了隐私保护、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与陷阱等问题,还造成了注意力缺失、游戏与短视频成瘾等心理与行为失调。改变的关键,在于个体能够在数字生活实践中反思数字技术对人的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学会自我调适、适度节制,让自己掌握信息获取和遨游数字世界的主动权,而不是被碎片信息所淹没,甚至沉溺于数字娱乐不能自拔。要让数字娱乐和虚拟生活成为现实生活的补充,进而借助虚拟生活改善现实生活的质量,让数字技术服务于现实所需。

  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让科技造福社会和人民,需要全社会提升数字素养,让科技成为自我实现与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梯。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

激发短视频的正向社会价值

——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生活①

张颐武 

  近年来,短视频的流行成为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新的重要增长点。国家广电总局不久前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网民日均刷视频约100分钟,互联网视频年度付费用户达6.9亿。

  一方面,网络视频特别是短视频的兴起,以生动形象的片断性呈现、多元化题材,满足了网民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短视频也具有社交功能,能够通过拍摄、观看和点赞、评论等行为,让用户之间形成互动。正因如此,随着5G技术的普及和网速进一步提升,短视频成为互联网用户日益依赖的内容产品,也成为很多青少年重要的娱乐方式。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去年10月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短视频的人均单日使用时长已经超过了即时通信。与此同时,一项针对1974名受访家长的调查也显示,92.1%的受访家长认为青少年沉迷短视频的现象普遍。如何更好激发短视频的正向社会价值,防止短视频沉迷,值得全社会共同探讨和努力。

  需要看到,短视频沉迷有其内在原因。短视频的内容和类型都很丰富,既有生活的记录和抓取,也有类似原创短剧的展示,还有各种知识的普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同时,视频的长度又非常符合注意力法则,往往具有顺畅的用户体验,手指一划就能切换内容。此外,短视频平台还能根据算法,按用户偏好推送相应的内容。对那些缺少时间管理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的用户尤其是青少年来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造成了大量的时间浪费,工作、学习乃至休息时间被占用;专注力受到干扰,很难持续关注较长连续性的事情;观看大量无意义的内容造成生活本身的空洞化;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现实感欠缺,等等。

  针对短视频沉迷产生的负面影响,近年来社会各界进行了多方努力。国家版权局负责人不久前表示,今年将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当前,一些短视频平台已经推出了青少年模式,对短视频的观看行为进行相对可行的管理,从而更多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努力消除沉迷造成的负面影响。监管部门也需要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让防止短视频沉迷有规可依,让平台和创作者、发布者有所遵循,从而让短视频产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此外,短视频的内容制作者也需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对自身的创作负起应有责任,努力避免出现低俗无价值的短视频。

  防止短视频沉迷,成年人需要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校、家庭和整体社会环境需要相互配合,帮助青少年树立健康积极的娱乐观和闲暇观,用更多更好的社会活动让年轻人走出短视频沉迷。同时,要鼓励青少年养成更强的自主和自觉意识,形成正常多样的爱好和积极合理的交往,涵养更加健康积极的生活观、对于学习和工作的专注力,更加自信地拥抱正向、有更高文化含量的数字化时代。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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