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国农村共同难题,湖北主动请缨试点—— “砸锅卖铁也要推行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全省农业形势持续向好。图为2019年秋,嘉鱼县潘家湾镇水稻丰收景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勇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宋丛峰

世纪之交,一场波澜壮阔的伟大改革在中国上演。这就是农村税费改革,它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党领导下的第三次农村重大改革。正是通过这次改革,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让农民进入零税赋时代。

那时,湖北农民负担较重、财政收入不多、村级负债较大、冗员包袱沉……改革压力很大。但是,省委省政府迎难而上,时任省委书记俞正声斩钉截铁地说:“砸锅卖铁也要推行税费改革!”

从2002年到2005年,湖北农村税费改革历经艰难曲折,最终获得全面胜利,提前一年取消农业税,这为之后的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打下良好基础。

负担过重,曾是农民之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10余年后,到上世纪90年代初,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了全国一个共性问题。

“废除农业税之前,农民不仅要交纳农业税,还要承担许多农村公共服务经费。”今年5月底,省农业农村厅经管局局长张清林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农民负担是土地大包干的一个副产品。

据原农业部统计,1995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19.9%,“三提五统”费用增长48.3%,而农民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负担也增长52.2%。这一年,全国1/3省份的农民负担都超过国家规定的上年收入5%“上限”。

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北也不例外。1998年,经历了特大洪灾后,沿江30多个县市的农民元气大伤,本该因灾减免税赋的农民,却要向村镇上交亩均300多元的负担。

“当时农民编了一首顺口溜:一百元笑,两百元叫,三百四百就上告,指的就是‘亩均负担’!”1996年以后,张清林曾长期担任省减负办副主任。

省委政研室一级调研员余爱民曾在监利县(现为监利市)税改办任职。他回忆,2000年,监利县棋盘乡侯王村有个农户全年应交2700元,但农田收入还不足1000元,只得将外出务工收入贴上。

沉重的负担不仅挫伤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更激化了干群矛盾。

尽管从1990年起,中央几乎每年都出台为农民减负的文件,湖北也颁布铁律,凡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进入“笼子”管理,几年之内不提拔、不调动。然而,各地农民负担始终呈减而复增态势,“涛声依旧”。

这是一道多重矛盾演绎而成的“阵中阵”。当中,有理念、现状、体制、人情、利益交织交锋……

“层层重重,互为因果,相依相盘,集结成一座封冻的冰山。”张清林说,“唯有改革,才是破解它的唯一出路。”

“一定取信于民,一定坚决清退”

2000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首先在安徽省试点,这标志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拉开序幕。

对安徽的试点,湖北省委给予高度关注。

2001年12月27日上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最后一天。在谈到2002年的工作时,时任省委书记俞正声发话:“明年,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千方百计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当时,湖北尚未列入2002年的试点省份。但省委省政府运筹帷幄,积极争取,向中央反复阐述湖北纳入试点的必要性和成熟条件。

2002年3月,国务院确定湖北为试点省份,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4月25日,省委召开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一场变革在湖北破云而出!

当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实行“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取消乡统筹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办法和共同生产费办法。

32位时任省领导分别联系一个县市,推进税费改革。俞正声主动提出到农村工作矛盾多、财政困难、改革难度大的监利驻点。

税费改革,第一步是结算清退。

省委要求,减负从当年减起,已经超收的钱,结算清退回去。当时,我省农村夏征工作已结束,所谓“早谷还在田里长,收款战斗已打响”,且“一季缴全年”,因而要结算清退的项目也繁多。省委态度异常坚决,“一定取信于民,一定坚决清退”。监利县委破釜沉舟,全部清退。

第二步是人员精减。

监利史志研究中心负责人王定坤回忆,监利有个红城乡财政所,年年说要裁人,年年都在增人,但这次税费改革铁面无情,全所105人只留下32人,精减分流73人。全县共精简机构224个,分流人员8442人,减少财政支出3376.8万元,减幅分别为45%、41%、30%。

第三步是配套改革。

监利是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7个试点县市之一。当时任监利县委常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主任的吴祖云,是监利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他回忆:“这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一次大手术,先后历经4轮攻坚,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改革落实落地。”

历时3年,监利农村税费改革取得圆满成功,成为全国样本。

湖北农村税费改革攻坚告捷。与改革前相比,我省农民负担减轻了67.2%。2004年,全省农村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原来紧张的干群关系大大缓和。

农民进入零税赋时代

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阶段,是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5年,湖北提前一年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税。

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皇粮国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监利农民贴出一副有名的春联“千年等一回,种田不交税”,喊出全国亿万农民的心声。

种田交税在我国绵延几千年。每次税改后,农民负担先降后升,周而复始,这就是有名的“黄宗羲定律”。“定律在中国共产党这儿不灵了!取消农业税是中华民族历史性的突破。”余爱民说。

不取、多予、放活。税改后,中央惠农好政策接连落地,财政支农投入不断加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粮食产量实现“十七连丰”!

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今年5月31日,省乡村振兴局挂牌。已担任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的吴祖云感慨万千:“农村税费改革,为今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了条件。”

荆楚大地,阡陌垄上。粮食生产拾级而上,乡村颜值不断提升,农村改革蹄疾步稳,农民收入再攀新高。

重中之重有多“重”?优先发展如何“先”?全面推进怎么“进”?新型关系“新”在哪?湖北科学作答三农“四问”——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发展十条农业主导产业链,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开启农业现代化新征程;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绘制湖北美丽乡村新画卷;

用好“深化农村改革”这个法宝,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乡村发展新活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守以农为本、为民服务的初心不动摇,牢记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使命不动摇,坚持重中之重、优先发展的地位不动摇,湖北踏上奋力夺取实施乡村振兴全面胜利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