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要不是有你们及时辅导,还不知道后面要补缴多少违约金呢。”湖北亿方钛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袁继华终于舒了一口气。
据悉,该企业在申报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误将保证金缴入原有非税中心账户,使得税务系统显示未及时入库,产生了违约金120元。近日,阳新县税务局在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座谈会上,了解到该企业反映的情况后,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主动与原有非税中心处联系,确保退还纳税人该笔金额,并辅导企业财务负责人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重新申报,县税务局还组织专业团队前往湖北亿方钛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问需走访,重点辅导纳税人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有关注意事项,确保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避免以后类似情形发生。
税务干部对企业进行税收政策精准宣传时,了解到该企业本期仍未申报,为避免后期逾期申报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醒该纳税人及时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并落实企业帮扶结对税务人员进行日常纳税管理和服务。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非税收入划转质效,阳新县税务局加强与阳新县自然资源局、非税中心处深入联动,共同解决在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心全意办好惠企利民实事,为企业提供更优质快捷办税缴费服务。
通讯员:万鑫
监制:刘俊
编辑:谭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