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的公告

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市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将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尚未缴费居民可从2022年5月1日按规定缴纳个人医保费。请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注意缴费时间,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特此公告。

(作者: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