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城区适度设置临时疏导点,引导城市主次干道的流动摊贩有序退让,缓解城区无序拥堵状况,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疏导点设置区域及经营种类
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设置以下临时疏导点:
(一)鑫旺名庭疏导点。指定区域内:白天以小百货为主,晚上以小吃夜市为主;
(二)林峰路疏导点。指定区域内:白天以瓜果蔬菜为主,晚上以小吃夜市为主;
(三)木林坝路疏导点。指定区域内:以小吃类为主。
二、临时疏导点经营时段
日间经营时段为8:00-19:00;夜间经营时段为19:00-02:30
三、临时疏导点规范管理要求
(一)申请进入经营人员条件:由于临时疏导点摊位数量有限,申请进入经营人员暂限定为家庭困难群体,一户家庭只限一人报名抽签申请一个摊位。对于饮食类排挡类经营摊位,必须具备卫生许可、健康证等基本条件。
(二)临时疏导点规范管理要求:
1.临时疏导点实行指定区域定时段经营制度。入驻经营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地点和时间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地点、禁止任何人超出划定区域摆摊,不得提前出摊、延时撤摊,不得从事所在疏导点规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2.入驻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经营秩序,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经营环境,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到“四不”“四有”“四包”。即: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不损毁绿化、市政设施,不乱扔杂物,不扰民;有防尘设施(塑料地毯),有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有垃圾收集装置,有专人负责卫生;包行业自治,包规范经营,包遵守法规,包环境卫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人走场净;
3.入驻经营者应当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维护现场安全,对因经营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4.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配套建设的进展情况,确定撤销或取缔临时疏导点时,临时疏导点内各类经营户应当无条件撤离经营现场。
(三)临时疏导点以日常管理考评为主。入驻经营者必须与县城管局市容管理执法大队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日常管理由县城管局市容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发现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第一次下发执法文书限时整改,第二次立案处罚,第三次直接取消该经营户在临时疏导点的经营资格。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0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