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警方破获车辆被损坏系列案,为群众挽损7000余元

一觉醒来,正常停放的爱车被人划伤损坏,下此“毒手”的人竟是为了发泄私愤,可恨!日前,这名可恨之人终于被抓获归案,11月17日,阳新县公安机关通过努力工作,共为有关受害群众挽回涉案损失7459元。

民生案件无小事。今年以来,阳新县公安机关继续以“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为引导,整合警力、合成作战,进一步做实做牢民生案件侦防工作,有力推进民生案件快侦快破快挽损。

3月23日早上,家住阳新城区马蹄湖附近某小区的几名群众报警称,当天早上出门开车时,发现各自停放在居住地路旁的车辆被人划损破坏,令人既心疼又痛恨。

接警后,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有上十辆车辆均被人为损坏。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困难再大也要上,还要破得漂亮!”之后,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过该案,紧锣密鼓展开侦查破案工作时,所有案侦人员立下共同目标。随之,侦查员通过围绕案发现场及周边开展多方工作,确定了案发时间,并捕捉到一名嫌疑对象。

以此为突破口,侦查民警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及深入侦查,成功锁定嫌疑人为赵某(男,现年27岁,初中文化程度,广西人,案发之前在阳新城区工作。)然而,当抓捕民警潜入赵某工作地和居住地实施抓捕时,却扑了个空。为尽快侦破案件,阳新警方遂对赵某上网追逃。

11月15日,在石首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中,成功将潜逃当地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并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证,3月23日凌晨1时许,因与女朋友吵架后,赵某因心情郁闷而喝酒浇愁,酒后经过案发地路段时,为了发泄心头的愤懑,赵某遂手持尖锐物品,将停放在路边的上十辆车辆挨个涂划了个遍。划损车辆后,赵某逃匿。后经价格认证部门鉴定,被划伤车辆损失值达7000余元。赵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也为此懊悔不已。

案件审理中,经办案民警大量工作,犯罪嫌疑人赵某及其家属与受害人就损失赔偿达成协议,至11月17日,已累计退赔受害人损失共计7459元。

警方提醒,恣意划伤损坏车辆之举,下手只需些许时间,而触犯了法律底线,面临的是使自己懊悔终生的严惩,不值得!每个人都是自己情绪把控的第一责任人,情绪宣泄,也要合理合法,借着酒兴,一时糊涂泄愤,招来牢狱之灾,划不来!

通讯员:杨惠兰

责编:秦晨欣

审核: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