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一男子多次吸毒不知悔改被依法强戒才担心起家人会伤心

“请问可以不通知我的家人吗?家人若是知道我的情况会气坏的……”9月29日,阳新县公安局富池派出所民警查获一名吸毒人员,由于害怕被家人知情,竟然向民警“求情”。

9月29日,富池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电话,称辖区半壁山码上有人收取“抛锚费”。

随后,民警赶赴现场了解到,被举报收取“抛锚费”的男子是有吸毒前科的刘某。

当即,民警提高警惕,一边调查相关情况,一边暗中观察刘某的精神状态。

在交流中,民警发现,刘某的情绪较为激动,精神面貌呈亢奋状态,从其说话的状态察觉其神志、思路清晰度欠佳,形迹可疑,疑似吸毒人员。

见此情形,民警遂将刘某口头传唤至富池派出所接受调查。经人体尿样毒品检测,其尿检结果呈阳性,涉嫌吸毒。

证据面前,刘某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违法实事供认不讳。

经查证,9月27日晚上7时许,刘某伙同他人在阳新城区一车内采用“烤吸”的方式吸食了毒品冰毒。

“要是家人知道我的情况,估计家也没了,孩子也受伤……”面临行政拘留时,刘某便一个劲地向办案民警“说情”,希望不让自己的家人知道其情况。当民警向其进行相关法制宣传后,刘某才停罢自己一味“想当然”的央求。

据了解,刘某现年33岁,富池镇人。2018年6月10日晚,被富池派出所民警查获其当晚在家中利用自制吸毒工具吸食毒品“麻果”和冰毒;2019年8月9日12时许,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再次查获刘某涉嫌吸毒。刘某已是成家有孩子的人,由于担心被家人发现,自从原来因在家里吸毒被行政拘留过之后,刘某便背着家人悄悄在外吸食毒品。

这次被民警抓获,刘某表示,生怕家人知道其情况,而结果还是瞒不住的。

刘某以前曾是被某单位聘用代收一些有关长江航运方面费用的工作人员,“长江大保护”工程启动后,相关费用被取消,而刘某仍借之前的名义常去长江上向外来运输的船只收取所谓的抛锚费。对此,将后续移交长航公安处理。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吸食毒品被阳新方依法行政拘留,因其吸毒成瘾并被依法强戒。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群众: 沾染毒品也许就是深渊,吸毒损害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谐,对事业和前程影危害极大,严重不能自拔者甚至会付出惨痛代价。要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我做起”的意识,自觉防毒、拒毒,做一名守法公民。日常生活中如有发现涉毒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讯员:杨慧兰